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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培训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9月27日     点击数:8487

关于举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培训会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成员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统一绿色建筑评价尺度,推进各地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健康开展,根据《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12725日至26日,在云南昆明举办培训会,经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专家方可参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详细讲解《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技术细则

  2、分析绿色建筑案例

  3、分析项目申报和评审要点

  二、培训对象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第二批成员中未参加过2011年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会的专家(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2725日至26日,724日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兵器工业昆明疗养院,昆明市红塔西路怡心路2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0/人(含教材等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

  1、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路佳

  电 话:0871-432197313668792008

  传  真:0871-4321973

  E-mail114989007@qq.com

  2、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高雪峰

  电 话:010-58933282

  3、兵器疗养院 胡艳青

  电 话:0871-43320184332028

  六、其它事项

  1、培训会由我司主办,云南省建设厅法规科技外事处具体承办。

  2、培训结束时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聘书。

  3、对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培训合格证书,请参加培训的专家自带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4、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统一组织参加培训的专家与会,并将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2012718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云南省建设厅法规科技外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一二年七月二


附件下载 1参加培训的专家名单

2参加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培训会回执